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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难家属不满赔偿标准
收集:西部资料网  来源:互联网  查看:   时间:2006-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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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航此前向遇难者家属公布了赔偿方案,拟对“11·21”空难每位遇难乘客赔偿21.1万元人民币(不包括航意险)。但部分遇难乘客家属对这一方案提出了异议。

这份赔偿方案内容是,根据1993年国务院颁布的第132号令,民用航空运输旅客伤亡赔偿最高限额为7万元人民币。考虑到消费价格总指数的变动因素,空难赔偿金额在上述法定赔偿限额的基础上再增加7万元人民币,共计14万元人民币。

根据1996年国家民航总局颁布的第49号令,旅客托运行李每位最高赔偿限额为1000元人民币,旅客自理及随身行李每位最高赔偿限额为2000元人民币。空难的行李赔偿金额将在上述基础上分别上浮100%,即分别增加到2000元人民币和4000元人民币。再加上抚慰金等,“11·21”空难每位遇难乘客的赔偿标准总共为21.1万元人民币。

但是部分乘客对这一赔偿方案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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