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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雪告赵薇案”宣判
收集:西部资料网  来源:互联网  查看:   时间:2006-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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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4月21日电 据中国法院网消息,日前,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审结赵薇和其司机吴某被诉在公共场所殴打当时已怀孕八个月的邹某一案,法院判决被告吴某赔偿原告邹某医药费2146.6元、精神抚慰金1000元,驳回原告邹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法庭上,原告邹某诉称,2004年7月28日,她邀请朋友19人在三里屯北街的一家餐厅为丈夫举行生日晚会。当时赵薇在这家餐厅的二楼吃饭,并曾到一层向原告的朋友打听邹某有没有来等情况。不久,赵薇给原告打电话想就生意上的事同原告面谈,邹某由于正在开生日晚会就拒绝了。后赵薇来到一楼,主动与原告的朋友搭话,没有得到理睬,随即赵薇给原告发了一条短信,内容为“很遗憾”。约22时左右,赵薇的的司机吴某带领约20人闯进原告所在的房间,对原告进行殴打,还说是替赵薇给原告点教训等等。由于原告当时怀孕8个月,一直在解放军306医院检查,就被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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