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销?经销?重塑新型工商关系
收集:西部资料网  来源:互联网  查看:   时间:2006-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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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传统的市场营销和商业活动方式,生产企业将产品卖给经销商(包括批发商、零售商),再由经销商(主要指零售商)卖给用户,即生产企业与经销商之间是一种买卖关系,又称“买断”。也就是说在商品实体转移的同时,商品所有权也随之转移,由于是买断,经销商可以自行订价销售。这样生产厂家把实际处于市场中间地位的经销商视为自己的客户,只要能把产品推到经销商那里就万事大吉,至于市场需求如何与己无关。这样就难免在工业企业与商业企业之间发生利益冲突:当产品畅销时,经销商要多进货,生产企业却愿自销;当产品滞销时,生产企业希望经销商多进货,而经销商则担心资金占压故不愿多进。同时由于经销商可以自行订价销售,都愿意经销厚利产品,因此把大量精力集中在“抓货源”上,有关系、有路子的就可能获得“暴利”,造成严重的市场不正当竞争和社会利益的分配不公以及市场价格的波动,严重抑制了市场机制的发育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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