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境游”:特许方可经营
收集:西部资料网  来源:互联网  查看:   时间:2006-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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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境游”属特许经营范畴。由于目前出境游市场尚不完善,国家旅游局只是有选择地批准了67家信誉好、实力雄厚的旅行社可以经营出境游。 

  

  在今年1月份召开的2000年全国旅游工作会议上,钱其琛副总理再次肯定了国家旅游局制定并执行多年的我国旅游业的大政方针,即“大力发展入境游,积极发展国内游,适度发展出境游”。其中,“量入为出,入出挂钩”政策,反映出特许经营的产生条件。同时,“以团队方式开展了国游,暂不办理零星散客旅游”政策,为保护消费者利益提供了重要保障条件。以上这些都突出体现了特许经营的色彩。为规范管理这一市场的合理性留下了重要的法律依据。 

  

  国家旅游局有关人士提醒游客,在参加出境游团队时,不要只图便宜,要对市场有个了解,要有自我保护意识,防止上当受骗。出境游市场需要旅游管理部门、企业与成熟的游客共同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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