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离思维惯性黑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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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6-8-7
为了更好的说明本文的主题,不妨首先重温一下“惯性”和“黑洞”这两个物理概念。惯性是物理学中最基本的概念之一,牛顿在他的《自然哲学的数学原理》中表述为“所有物体始终保持静止或匀速直线运动状态,除非由于作用于它的力迫使它改变这种状态。”。而黑洞属于广义相对论理论范畴,早在200年前,英国的米歇尔和法国的拉普拉斯就简要地定义了黑洞的概念:一个质量足够大并足够致密的恒星会产生强大的引力场,以至于连光线都不能从其表面逃逸。1939年美国物理学家奥本海默首次用相对论定义了这样一个时间-空间区域:光或任何东西都不可能从该区域逃逸而到达远处的观察者。史蒂芬·霍金在他的畅销书《时间简史》中进一步普及了黑洞这一概念,同样让它成为了通用名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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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质意义来说,黑洞是无法逃离的,而在本文中用了“逃离惯性黑洞”这一夸张的标题,只是希望更好地揭开“思维惯性”,以及由此产生的“组织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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