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务用家具使用及管理规定
收集:西部资料网 来源:互联网 查看:
时间:2006-8-7
第一条 为加强对事务用家具的使用和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事务用家具指事务用的桌椅、书架书柜等,其配发和管理,由总务科负责。
第三条 事务用家具管理过程的各环节,如购买、配置、分发领用、修缮与保管等等,总务科须用台账形式记录下来。
第四条 台账按部科分别设置,分别记录各部科领用、借用和使用事务用家具的情况,定期向各部科长通报。通报以台账的复印件形式进行。
第五条 供应或配置的事务用家具,一律在醒目处帖上金属牌,打上部科名称、家具编号、以及购置日期等等。
第六条 各部主管对共部科所配置的事务用家具,负有使用和保管的责任,防止事务用家具被盗、被挪用以及污染与破损。
第七条 使用责任者调离时,人事科必须尽早与行政部联系,由行政部作出具体安排;任何人不得擅自调配或使用该事务用家具。
第八条 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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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事务用家具指事务用的桌椅、书架书柜等,其配发和管理,由总务科负责。
第三条 事务用家具管理过程的各环节,如购买、配置、分发领用、修缮与保管等等,总务科须用台账形式记录下来。
第四条 台账按部科分别设置,分别记录各部科领用、借用和使用事务用家具的情况,定期向各部科长通报。通报以台账的复印件形式进行。
第五条 供应或配置的事务用家具,一律在醒目处帖上金属牌,打上部科名称、家具编号、以及购置日期等等。
第六条 各部主管对共部科所配置的事务用家具,负有使用和保管的责任,防止事务用家具被盗、被挪用以及污染与破损。
第七条 使用责任者调离时,人事科必须尽早与行政部联系,由行政部作出具体安排;任何人不得擅自调配或使用该事务用家具。
第八条 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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