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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职的黄金法则!
收集:西部资料网  来源:互联网  查看:   时间:2006-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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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的"兼职"环境越来越好。最近几年,政府已逐渐向兼职市场"开闸":全国可以兼职人员范围扩大。2004年,兼职向事业单位员工开放。人事部制订的政策中明确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可兼薪兼职。这意味着兼职对象范围比以往有所扩大,无论是科技人员还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都可以从事兼职活动。

 但兼职必须做到以下两点:首先是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前提下;其次是不损害本职单位利益。尤其忌讳到有竞争性的同行单位兼职,更不能利用原单位的资源和便利条件,甚至商业秘密为兼职单位谋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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